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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ccm必赢国际关于做好2025年下学期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22浏览次数: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5年下学期研究生毕业与学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25年下学期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答辩对象

2022年9月及以前入学未毕业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二、工作安排

(一)创新成果登记

拟于2025年下学期毕业的研究生,请于“答辩申请”提交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c.xtu.edu.cn/index.html)完成创新成果登记,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若创新成果认定未通过,且对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可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学术复核申请表》(附件2),按程序向校学位办申请学术复核

(二)论文预答辩

学院将于2025年9月26日组织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拟申请2025年下学期毕业的研究生,须于预答辩前将隐去导师信息的毕业论文纸质版提交至答辩老师,并准备约10分钟的汇报PPT。

未通过毕业论文预答辩的学生,毕业时间将顺延半年。

(三)毕业材料提交

学生须将需提交的培养材料(详见湘潭大学毕业(结业)培养材料归档目录)从系统导出,按要求打印,并经导师鉴定、签字后,于2025年9月25前交至李老师处(毛研大楼东206办公室)。逾期未交者不予受理;材料未交齐者将不能申请毕业答辩。

(四)首次学术规范性审查申请(首次论文查重检测)

通过预答辩的毕业生,请于2025年10月7日中午12:00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c.xtu.edu.cn/index.html)提交首次查重申请,并上传匿名版学位论文(提交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要求略去“ 致谢”部分,并且在任何部分不得出现包含作者、学号及指导教师姓名的内容,攻读学位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不标注完成人姓名,仅标注本人为第几作者或第几参与人即可)。导师须于2025年10月8日中午12:00前在系统中完成审核,逾期系统将关闭。

未按时提交首次查重申请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检测。

学院将于2025年10月10进行首次学术不端检测,并于2025年10月11前将检测结果导入系统。学生如对查重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结果之日起3日内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性审查复核表》(附件1),向学院提出复核申请。

学术规范性审查结果认定通过的学生,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五)学位申请提交系统

通过首次学术规范性审查的学生,请于2025年10月15日中午12:00前登录研究生院系统提交学位申请,逾期将延期毕业。导师、学院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于2025年10月18日前在系统内完成学位申请审核。学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进度或向学院咨询,并予以确认。审核通过后,即视为进入本学期正式答辩流程。若对不受理其学位申请的决定有异议,学生可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位复核申请表》(附件3),按程序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 校学位办”)提出学位复核申请。

再次申请学位的学生,论文答辩费由本人承担,论文匿名评审费用由学院承担。

(六)学位论文抽检

研究生院学位办将从通过学位申请的学位论文中按比例抽取部分论文,送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其中博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为100%抽中的学位论文将直接调取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首次查重申请提交的匿名版学位论文。

学校组织校外专家对抽中的学位论文进行匿名评审。硕士学位论文若有两名及以上评审专家不同意答辩,申请人不得参加当次学位论文答辩,且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硕士学位;若仅有一名评审专家不同意答辩,将增聘一名评审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如增聘专家仍不同意答辩,申请人不得参加当次学位论文答辩,且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硕士学位。博士学位论文若有三名及以上评审专家不同意答辩,申请人不得参加当次学位论文答辩,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博士学位;若有两名评审专家不同意答辩,将增聘两名评审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如增聘专家中任一仍不同意答辩,申请人不得参加当次学位论文答辩,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博士学位;若仅有一名评审专家不同意答辩,将增聘一名评审专家进行匿名评审,如增聘专家仍不同意答辩,申请人不得参加当次学位论文答辩,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博士学位。

其他通过论文首次学术不端检测并同意进入答辩环节但未被学校抽中的学位论文由学院进行盲审。论文盲审版要求略去“ 致谢”部分,且全文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学号及指导教师姓名;攻读学位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不标注完成人姓名,仅注明本人为第几作者或第几参与人。仅申请毕业答辩的学生不参与抽检。

(七)论文盲审

学院将于2025年10月中旬组织学位论文盲审(学校抽检论文不再另行送审)。盲审论文将直接调取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的匿名版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匿名评审。若评审结果中有1名专家不同意答辩,可再次送审;再次送审仍不同意答辩的学生,毕业时间顺延半年。若评审结果中有2名及以上专家不同意答辩,学生毕业时间直接顺延半年。

仅申请毕业答辩的学生不参与盲审。

若评阅未通过且对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学生可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学术复核申请表》(附件2),按程序向校学位办提出学术复核申请。

(八)答辩申请

通过学位论文盲审及查重的学生,请于2025年11月15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c.xtu.edu.cn/index.html)提交毕业与学位答辩申请及毕业申请,导师须在系统中完成审核。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若答辩申请未通过,且对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可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学术复核申请表》(附件2),按程序向校学位办提出学术复核申请。

(九)论文答辩

学院拟于2025年11月17—21日组织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

学生须于2025年11月15日前将学位申请书(附论文成果复印件)提交至毛研大楼东206。

答辩前5日,须将隐去导师信息的毕业论文纸质版提交至答辩老师(份数按答辩委员会成员人数确定),并准备约10分钟的汇报PPT。

(十)第二次学术规范性审查申请

答辩通过的学生,请于2025年121日中午12:00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第二次查重申请并完成信息核对,同时上传终版学位论文(含匿名版)。完整版论文须将原创声明页(本人签字、导师签字)扫描后插入电子版论文中。导师须于2025年122日中午12:00前在系统中完成审核,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按时提交第二次查重申请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检测。

若第二次学术规范性审查经导师审核未通过,学生可在收到结果之日起3日内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学术复核申请表》(附件2),向学院提出学术复核申请。若研究生未提交终稿论文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均视为本次答辩不合格。

如对不授予其学位的决定有异议,学生可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位复核申请表》(附件3),按程序向校学位办提出学位复核申请。

附件:1.湘潭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性审查复核表

2.湘潭大学研究生学术复核申请表

3.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位复核申请表

4.湘潭大学研究生毕业培养材料归档目录

 

437ccm必赢国际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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